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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七部门联手向“瘦肉精”开战

2013-09-11 14:29:00 作者:董梦婕  来源:齐鲁晚报
10日上午,记者从菏泽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获悉,为确保市场肉品安全,菏泽多部门近期开展“瘦肉精”专项督查整治,通过联合围剿行动,让“瘦肉精”无所遁形。9月16日到9月20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再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汇总,强化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快速追查溯源机制。

      本报记者 董梦婕    
      10日上午,记者从菏泽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获悉,为确保市场肉品安全,菏泽多部门近期开展“瘦肉精”专项督查整治,通过联合围剿行动,让“瘦肉精”无所遁形。经过前期部署后,目前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
    菏泽七部门各司其职,监管每个环节
      据了解,一头猪从养殖场到市民餐桌,需要经历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流通、销售等多个环节。本次瘦肉精专项整治将在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严把肉食品市场准入关,严格实行定点屠宰;把好流通环节关,严格实行质量追溯制;把好疫病防治关,严格做到疫病无害化处理,严把出口关,对出口肉品相关备案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全面清查。
      源头到屠宰环节中,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可能作为瘦肉精的药品流通监管,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失;商务部门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督促定点屠宰场做好屠宰登记、检查工作,指导建立生猪屠宰购销台账和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畜牧部门严查非法生产瘦肉精的企业和黑窝点,负责依法开展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指导督促做好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加强对生猪规模养殖场投入品的监督,严厉打击使用违禁兽药、饲料添加剂等物质的违法行为。
      加工、流通环节上,质监部门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督促企业按要求自查,并对肉制品生产企业所用肉质原料及其产品进行风险监测,一旦在原料和肉类产品中确定含有瘦肉精,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召回不合格食品,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则负责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临街个体生猪产品经营户的监管,指导督促市场管理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查处无照经营及经营私屠滥宰生猪产品和注水、病害猪肉等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严查出口肉。
    落实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
      此次“瘦肉精”围剿行动以生猪、肉牛、肉羊、禽类为重点,9月1日到9月15日是集中整治阶段,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整治任务和措施要求,开展瘦肉精排查、清缴和监督抽检工作,强化源头治理,严厉查处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销售、餐饮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9月16日到9月20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再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汇总,强化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快速追查溯源机制。
      据了解,本次“瘦肉精”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饲料、畜尿、肉品等样品抽检不合格的,要追根溯源,依法严惩。
        原链接:http://epaper.qlwb.com.cn/qlwb/content/20130911/ArticelP02002FM.htm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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