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鄄城7月26日讯 一辆客车和出租车为争抢乘客,客车售票员一拳将出租车司机左眼打伤。今天上午,在鄄城县公安机关协调下,该售票员一次性赔偿出租车司机6000元。
7月13日,牡丹区牡丹办事处王某驾驶出租车,在济董公路与临商公路十字路口处拉客时,因与一辆由鄄城发往菏泽的客车争客源,被该车售票员宋某一拳将左眼处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案发后,王某家人多次在菏泽拦截该客车闹事,影响了客车的正常运行。7月26日,鄄城公安局凤凰派出所介入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由宋某一次性赔偿王某医药费等各种费用6000元。
本网记者 黄体军 景佳 通讯员 孙修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