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大众网讯 日前,牡丹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和谐收入分配秩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劳动合同、劳动工资等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明白纸1200余份,解答了420余人的政策咨询,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这次宣传活动,着重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另外,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收取劳动者的风险抵押金,不得强迫劳动者入股、集资等,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按规定办理招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