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大众网讯 菏泽市两家企业违法排污,被市政府责令停产整改期间仍未完善治污设施,私自生产。11月8日,市环保局向这两家企业负责人下达了约见通知书。
7月23日至31日,在市政府组织的2006年度第二次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山东鲁冰花冷冻食品有限公司、菏泽市海辰食品有限公司未执行“三同时”制度,且外排废水超标,被市政府责令停产、规范治污设施,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自8月22日市政府发出专项行动通报后,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多次到山东鲁冰花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督促治理,但均未见到企业负责人。11月8日,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公司,发现其治污设施基建部分已经完工,但仍未安装治污设备,遂向该企业下达约见通知书,要求企业负责人限期到市环保局说明情况。
当日,执法人员在菏泽市海辰食品有限公司车间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私自生产现象,厂外排污口也没有规范。执法人员同样向该企业负责人下达了约见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