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大众网讯 菏泽市公路局路政执法工作坚持严格管理,对队伍建设长抓不懈,不断搞好执法人员培训,在鲁西南树立了山东公路良好的执法形象。
菏泽市政府明确规定市公路局具有市级行政处罚主体资格,拥有法律、法规授权的职权,为路政执法提供了最有力的保障。为此,他们在全市公路系统中对路政管理人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定,要求每个执法人员学法、懂法、用好法,严格按照部颁的“一不准”和省局下发的“十不准”的要求去执法,熟练掌握执法程序,准确把握执法依据,使《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入脑入心,杜绝了各种不当的执法行为。同时对全市公路系统路政执法人员每年进行集中培训,把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列为学习的具体内容,聘请有关专家和教授进行授课,并进行考试。同时还进行军姿和指挥手式的体能训练,确保了两大素质的提高,他们还重点抓好已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努力做到管理行为符合法律要求。
菏泽市公路局还加大资金投入,武装路政执法队伍。增加了路政巡查车辆,按照交通部规定统一样式安装警灯,同时按照省局的要求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大大提高了路政办案速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公路路政服务电话和路政服务大厅的启动,大大方便了群众,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为了更好促进执法队伍和组织装备建设,他们还把路政宣传工作放在首位,目的在于达到三个理解,首先是让全社会理解路政管理的职责,其次是让各级部门领导理解路政执法难,再次是让本单位领导理解组织装备必须好。他们还采取多种举措紧紧围绕“让全社会了解路政”为主题的“路政宣传日”活动,掀起宣传高潮,同时注重执法队伍的素质再提高,连续两期对公路系统路政执法人员共259人进行了业务和军姿的培训,达到了宣传与自身建设互动的目的,管理工作进入良性轨道。去年的菏泽市文明展示比赛活动中,菏泽市公路局36名路政人员代表参加,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获得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