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讯 菏泽市交通局日前出台2007年度纠风治乱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严查严究公路“三乱”。造成较大影响的“三乱”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将受到严厉处罚,直至开除或撤销领导职务。 该《方案》规定,造成公路“三乱”的直接责任人,一律给予开除留用一年以上处分,留用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公路“三乱”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开除或除名,撤销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职务;对发生公路“三乱”问题的县区交通局,根据情节、性质的不同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洪梅 魏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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