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众网 作者:
2007-12-06 08: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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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以农村平安创建为重点,立足实际,大胆创新,选择沙窝、武胜桥、陆圈三个乡镇作为试点,探索“一村一警”治安防范新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
大众网菏泽讯 (刘 洋)东明县以农村平安创建为重点,立足实际,大胆创新,选择沙窝、武胜桥、陆圈三个乡镇作为试点,探索“一村一警”治安防范新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1-10月份,示范乡镇农村入室盗窃,盗窃耕牛、机动车辆等侵农案件同比下降了22.3%,95.6%的村庄无重大矛盾纠纷发生,96.2%以上的村庄保持了刑事治安案件“零发案”和群众“零上访”,人民群众对农村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5%以上。 积极探索,开拓农村平安建设新途径 东明县地处两省5县交界处,由于地理位置特殊,人流物流量大,农村社会治安面临新的考验。立足农村治安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去年11月份,东明县委政法委组织法、检、公、司等部门成立调研组,深入14个乡镇120个行政村进行实地调研。通过调研,东明县决定采取一村派驻一名治安协警,具体负责本村综治及防范工作,引导本村群防群治队伍积极发挥作用,使本村平安创建向正规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协警驻村工作由县综治办负责组织实施,公安机关负责具体业务指导。人员原则上从现有协警上选派,现有协警人员不足的,从乡镇干部中选聘,上岗前先对他们进行专业知识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这一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平安创建工作真正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的问题。 健全机制,推动农村平安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严格选人用人。为确保村居派驻治安协警人员的整体素质,东明县采取“公开报名、择优录用”的办法,把好“多道关口”:发布公告,由乡镇组织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结合本人工作实际,由乡镇党委政府直接委任;对取得任用资格的人员,由乡镇综治办和派出所联合颁发聘书,并做到先培训再上岗。乡镇综治办和派出所负责对驻村治安协警人员日常工作的管理,在业务上给予指导,实行一季度一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考评,对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率较高的进行隆重表彰;对群众满意度较差的解除聘用合同;对不负责任、农村各项平安创建措施落实不到位、对农村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严格追究其责任。 规范工作职责。县委、县政府下发了专门文件,明确规定各乡镇可根据辖区实际,视情划分2-3个警务区(片),每个警务区(片)有2-3名正式干警负责,若干名协警协助工作,协警必须驻村入户。驻村协警对包片干警负责,包片干警对派出机关(派出所)负责,派出机关对属地党委政府负责。包片干警每周到警务区(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驻村协警常年工作吃住在所包村队。 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工作例会、教育培训、情况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10项工作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明确标准和程序,确保工作有序,办事规范。县综治办给驻村治安协警人员统一印制了包括综治工作、治保会工作、调委会工作、平安创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巡逻、普法、帮教、信息员上报信息、培训学习等10个簿册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表,做到工作及时登记、报表及时填报,做到工作事项有据可查。 保障工资报酬。驻村治安协警人员的工资报酬统一由乡镇列支,有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与保险公司“联姻”,为驻村治安协警人员办理了平安保险。根据考核情况,年底对驻村治安协警人员进行一次性奖励,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积极示范引导。东明坚持走典型引路、全面推动的路子,在精心培育武胜桥乡、沙窝乡、陆圈镇三个工作试点乡镇的基础上,于7月14日召开了现场观摩会,在全县全面推行。截至目前,14个乡镇(开发区)一村一警驻村工作均已全面铺开,收到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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