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郑重向全社会公开作出七项廉政承诺,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带头严格遵守法纪,带头执行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滥用权力,不利用职权谋私利。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既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办事,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准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中共中央纪委“八项严格禁止”的规定。不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房地产开发等经济活动。不违反规定,在行政审批、招商引资、服务企业中为个人谋取私利。
五、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贪图享受。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健身娱乐,不借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
六、不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生日乔迁等个人事宜,不借机收钱敛财。
七、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向组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