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轮流接访制度》出台,“新制度”加大对涉法涉诉信访的处理力度,变双月一次的院长接待日制度为每周接待制度,由院长或副院长亲自负责接待来访来诉群众。
该制度规定,每周二由院领导会同立案庭以及相关庭室人员一起在院长接谈室接待来访群众。对于院长接待日来访群众投诉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能够当即解决的,当场作出解答和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向来访群众作出合理解释,并交办、转办和督促相关部门限期作出答复和处理;对信访中发现有干警违法违纪的,立即启动纪检监察程序,及时将处理情况及结果答复来访群众;接访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处理情况直接计入干部工作业绩档案,并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
据介绍,该院的每周接访制度将长期坚持下去,将为方便群众诉讼、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建立起一条快捷通畅的绿色通道。
(吴慧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