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12月2日讯 记者从国家环境保护部网站获悉:截至目前,菏泽市149个农村环保所已全部成立,执法人员已全部到位并投入工作。
为切实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环境监管体系,根据该市 《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各县区迅速行动,在各乡镇、开发区组建了环保所。
农村环保所的成立,增加了环保执法的覆盖面,提高了执法人员处理环境污染问题的实效性,可有效履行环境监管职能。同时,环保所工作人员提前介入当地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的环境评价,将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环境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