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12月10日讯 菏泽一男子以某不法组织山东站的名义,先后两次向“省长信箱”发送恐吓信,以将要投放炸弹相要挟,欲图敲诈政府600万元。近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该男子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李某现年27岁,系菏泽市牡丹区居民。今年4月6日下午2时许,李某在菏泽市一网吧通过电子邮箱向“省长信箱”发送邮件,自称为某不法组织成员,“有重要事件”要与政府商谈。之后,4月10日晚8时许,李某在菏泽市东方红大街一网吧再次以某不法组织的名义,向山东省“省长信箱”发送信息,声称其组织将在奥运会期间,用热气球向各大城市投放炸弹。以此相威胁,要求政府成立商谈小组并一次性支付其600万元现金。
案发后,李某于2008年5月7日被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监视居住,7月4日被逮捕。(傅德慧 张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