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先生向记者展示购房合同样本
大众网菏泽3月14日讯 购房合同上明明写着每户面积5平方米的储藏室,结果楼房建起了,储藏室却成了泡影。近日,该小区70余户业主联合起来,找开发商讨要储藏室。
2006年10月,在菏泽工作的马先生与70多位同事在位于菏泽学院附近的清华园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并与开发商(菏泽中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房屋建筑面积99.61平方米,商品房储藏室面积5平方米,每平方米按700元计算。”记者在马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上看到。
据马先生称,购房前,业主们曾向开发商提出看一下该小区规划图,但开发商没有提供出来。只是售楼处工作人员对业主们关心的储藏室有否做了回答:“主房和储藏室一起建起来。”
2008年7月31日,该小区售楼处工作人员通知业主接房,并交接了钥匙。然而三个月后,马先生等70多位业主们突然接到通知,要每位业主补交10平方米左右的房款,补交房款额每户1.1万元至1.5万元不等。理由是各住户建筑面积比合同上约定的面积增加了10平方米左右。最让业主们无法接受的是期盼已久的储藏室无法再建,原因是规划部门没有批准,愿意退还每位业主3500元储藏室购买款及120元购买储藏室利息。
今年3月1日,开发方一位姓郑的负责人召集小区内的业主协商此事。他向业主们称,退还3500元储藏室购买款,另补偿每户1000元,希望解决储藏室纠纷,但业主们没有答应。
3月11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菏泽学院附近的清华园小区,该小区内共有7栋楼房,马先生等70余户业主所购的一、二、三号楼在小区的最北边,楼房的背面一楼、二楼都是沿街店铺,三至六楼是住户,储藏室显得尤为重要。
记者在小区内走了一圈,没有发现储藏室,只是看到了一个简易的车棚。记者在一防盗门上看到一则通知,称“为了方便住户,便于管理,本小区车棚已建好,没有车库及储藏室的业主,为了你的财产安全,请你自觉放入车棚等字样。落款是清华园小区办公室,时间为2009年元月8日。”
3月11日,记者电话联系了售楼部一郑姓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在得知记者的来意后,称正在开会,不方便细说。3月14日上午,记者再次电话采访这位郑姓负责人,他称,当初楼房开工前,规划图纸上没有储藏室这一项。后来打算建造储藏室时,由于手续不全,规划部门没有批。这位负责人还称,目前建造储藏室的希望不大,表示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前知道建有储藏室,我们才会购买该小区的房子。现在储藏室没有看到,开发商还要业主缴纳增出的房款,我们实在接受不了。”部分业主向记者表示。(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