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4月15日讯 为长期霸占被自己强奸的女子,曹县一村民李虎逼迫其写下14.9万元的巨额“欠条”。该女子结婚后,未满足李虎约会的要求,他竟以经济纠纷为由将女子告上法庭,要求还钱,结果事情败露,其被曹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批捕。
现年42岁的李虎系曹县一乡镇村民,2003年起,李虎与张某合伙做棉花生意,后来认识了张某的女儿张秀。2007年2月的一天晚上,李虎以威胁的手段将张秀强奸,并威胁张秀不准报案,否则杀其全家,张秀心中害怕就没有对家人说。之后李虎又多次采用同样的手段将张秀强奸。
2008年4月份,张秀想摆脱李虎的控制,就到深圳打工。李虎为了达到长期霸占张秀的目的,于2008年7月29日、8月13日采用威胁、恐吓的手段逼迫张秀为其写下了49500元、100000元的两张欠条,并以此欠条相要挟,继续强迫张秀与之发生两性关系。
2009年元月,张秀结婚后,没有按照李虎的要求“三天与其约会”,李虎遂以经济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秀归还149500元。接到传票的张秀把真相告诉了父亲,其父随即到公安机关报案。
(文中李虎、张秀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