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黄河大桥今起计重收费 |
货车“超重”一倍,严禁过桥 |
来源:
大众网--齐鲁晚报 作者:
杨传忠
2009-08-20 08: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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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五座黄河大桥将首次对通行的载货车辆计重收费。其中利津、东明与滨州黄河大桥将从20日8点起开始实施 |
本报济南8月19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我省五座黄河大桥将首次对通行的载货车辆计重收费。其中利津、东明与滨州黄河大桥将从20日8点起开始实施,济南和平阴黄河大桥由于正在维修将延后。据了解,我省今后普通路大型桥梁收费站将陆续改造为计重收费。
为保障我省普通路大型桥梁安全,进一步遏制超限超载运输,日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济南黄河大桥收费站等普通路大型桥梁收费站实施计重收费的通知》,确定首批对通行济南黄河大桥等5处普通路大型桥梁的载货车辆实施计重收费。
按照实施时间表,G106线东明黄河大桥收费站、利津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S803线(山深路辅线)滨州黄河大桥收费站等三座黄河大桥将于8月20日8:00起实施。由于济南黄河大桥正在维修,计重收费将延后到大桥9月1日开放后实施,而平阴黄河大桥也将于20日后封闭改造,具体实施时间得等到维修施工结束后公布。目前,省内已实施计重收费的只有济阳黄河大桥。
根据通知要求,凡车货总质量超过桥梁设计最大荷载,或超过鲁价费发〔2006〕43号文件规定的车货总质量限认定标准100% 的载货车辆,或车货总质量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严禁通过桥梁,坚决予以劝返或卸载后方可通行。对未超过上述限值的载货车辆,收费站按照鲁价费发〔2006〕4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实行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由于济南、平阴、滨州黄河大桥的设计荷载均为30吨,这意味着众多超重车辆将被禁止通过这些桥梁。另外,记者查阅了鲁价费发〔2006〕43号文件,两轴车货总质量限认定标准为17吨,三到六轴车分别为27吨、37吨、43吨、49吨;≤7座客车仍按每次 10元,大型客车每次15元标准收取。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我省今后普通路大型桥梁收费站都将陆续改造为计重收费。为确保计重收费的顺利实施,涉及单位已提前对交通稽查、路政、收费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对计重设备和收费系统进行测试和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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