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2月9日讯 2月1日傍晚,菏泽城区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一中年男子醉酒后驾车将一男青年严重撞伤后,驾车逃逸。事发后,菏泽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缜密侦查,仅在短短的一个小时内就侦破此案。9日,肇事司机被警方刑拘。
据办案交警介绍,2月1日18时30分许,在菏泽城和平路颐鑫苑小区处,一辆挂着鲁RCXX5号牌照的小型客车将一名正在街上行走的男青年撞出 七八米远,男青年当场倒地昏迷不醒,肇事车司机竟然置受伤的男子于不顾,在多名围观群众的注视之下驾车逃离现场。围观群众见状立即报了警 。120救护车赶到后,将伤者送进医院抢救。
案发后,菏泽公安交警部门迅速赶到现场,立即组织展开侦破工作。警方根据现场勘察和围观群众描述,初步掌握肇事车辆的特征,随后组织警力在市区展开全面排查。
当晚19时20分许,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两位民警,在菏泽城中华路与解放街路口排查到一辆车体受损的白色小型客车,后经进一步侦查发现,该车就是这起交通事故的肇事车。经查,该男子孟某,45岁,菏泽市牡丹区杜庄乡人,涉嫌醉酒驾车,被撞男子李某,今年只有19岁,菏泽市曹县人。
据李某家人介绍,事发当晚,他准备步行去找女友,不料竟遭遇了这场飞来横祸。目前他仍在菏泽市中医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医生告诉记者,他伤情十分严重,属于特重型颅脑损伤,存在脑颅骨骨折、脑挫裂伤、脑干损伤,目前仍昏迷不醒,只能靠呼吸机维持呼吸。
8日下午,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对当事双方下发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显示,经调查,孟某醉酒后驾驶鲁RCXX5号小型客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事实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确定孟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被撞男子无事故责任。
9日下午,记者从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丹阳派出所了解到,9日上午,肇事司机孟某被警方刑拘,并已呈请检察机关批捕。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