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3家企业5座污水处理厂被通报
大众网菏泽2月23日讯 (黄体军 高登福 景佳)记者从菏泽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2月1日组织开展了2008年第一次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检查行动,并对超标排污的3家企业和5座污水处理厂进行通报并处罚。
据了解,此次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重点工业污染源、部分乡镇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的39个工业污染源和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有3家企业和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菏泽市政府根据检查发现的违法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排污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提出处理意见:对单县、曹县、巨野、东明及菏泽市等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给予通报批评,分别由当地政府、市环保局责令限期整改,并由市环保局依法进行处罚和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对超标排污的菏泽鲁抗制药有限公司、菏泽华英食品有限公司、山东菏达纸业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分别由市环保局、菏泽开发区管委会、定陶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整改,并由市环保局、菏泽开发区环保局、定陶县环保局依法进行罚款和加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