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3月7日讯 (于京京 丁其坤)记者今天从菏泽牡丹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该区在全国率先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平均增幅为9%,惠及全区3556名参保农民。
据了解,在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的3556名农民中,1997年12月31日前达到领取年龄的,每人每月增加原领取标准10%的养老金;1998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前达到领取年龄的,每人每月增加原领取标准9%的养老金;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1日前达到领取年龄的,每人每月增加原领取标准8%的养老金。 平均提高幅度为9%。经办机构将会通过农信用合作社,将增加的金额及时足额拨付到领取对象的养老金存折中。
据介绍,此次提高农保养老基金待遇标准主要是参考牡丹区经济发展水平和2007年居民消费指数(CPI)的增长幅度确定。为体现尊老敬老、老人优先的原则,对65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有所倾斜。同时也兼顾体现了早参保、早受益、多受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