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至7月27日,共受理群众来话2459件,其中即时答复或电话转办2312件,占来话总数的94%;形成《市长公开电话处理单》147件,已批转有关单位处理,占来话总数的6%。收到短信及电子邮件185件,已进行相应处理。本周收到办结件221件,其中群众比较满意的205件,占93%。
一、本周主要问题
1、农村路况差,群众出行难。近年来,我市加大城乡道路设施建设力度,尤其是“村村通工程”实施以来,农村道路状况有了明显改善,极大方便了农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但近期仍有群众反映,一些路段由于资金投入不足,修建标准不高,加之超载车辆的碾压,投入使用后很快损毁;一些乡镇结合部由于维护责任不明确,特别是乡镇财政困难,损毁道路不能及时维护。如巨野县营里镇群众反映,营里通往周边其它乡镇的公路路面损坏严重,行人及车辆通行不便;曹县桃源镇长岗庙村群众反映2007年底修建的曹县桃源镇至自长岗庙的村级公路,有几公里路段路面损坏严重,已经不能通行。群众希望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加强损毁道路维护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2、媒体广告违规播放。媒体广告已经覆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于搞活商品经济、繁荣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违法违规广告现象的存在也不容忽视,而且已经严重影响了电视广告的声誉,引起广大电视观众的强烈不满。近期,群众对媒体广告尤其是电视广告违规播放问题反映较多:插播广告时间长、频率高,影响正常收看节目;播放广告内容低俗、误导消费者,尤其是一些治疗性病、妇科及肝病等类的广告,影响儿童身心健康;虚假医疗广告太多,没有经过卫生等部门审查,夸大宣传效果,误导患者。如菏泽电视台一频道、三频道每天下午插播大量医疗广告,误导患者上当受骗;菏泽电视台一套节目每天违规播放牡丹医院治疗肝炎的虚假广告,一些群众花费大量医疗费但无治疗效果。开发区、牡丹区、单县和鄄城等地也有群众反映县级电视台广告内容不健康,时间长并重复播放,无法正常观看电视节目。《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群众希望政府职能部门能认真贯彻执行《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大对医药医疗电视广告的监管力度,完善医药医疗广告审查制度;媒体要加强自律,播放广告既要考虑媒体经济效益更要注重社会效益。
3、非法传销屡禁不止。近期,市民打电话反映非法传销在市区活动猖獗,严重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如牡丹区高平路群众反映锦绣花城小区有几十个传销人员,小区内几乎每天都有丢失东西的现象,而且传销人员活动的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群众希望政府组织公安、工商等部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非法传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