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嫌疑人伪造的车祸事故现场(视频截图)
犯罪嫌疑人伪造的尸检报告书(视频截图)
犯罪嫌疑人伪造的事故现场照片(视频截图)
齐鲁网10月8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9月15日,德州市武城县人民法院就一场保险诈骗案开庭审理,共有15名被告人当庭受审。案件主犯张某军,男,1982年8月出生,内蒙古自古区赤峰市人,武城县某汽车修理厂老板,先后组织人员作案10次,骗取保险金69万余元。
2015年3月,武城县公安局接到某保险公司报警,称有人伪造事故死亡现场,企图骗取保险金。在保险公司提供的材料里,有一份武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据的鉴定文书,还有一份加盖公章的尸检报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赔偿调解书,以及事故现场照片和受害人照片等理赔时所需要的资料。所有的资料看上去,都十分正规,但细心的民警却从中看出了猫腻。
武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王书峰告诉记者,“尸检报告上标注有很长的伤口,但事故现场照片上根本就没有,看不出来。”
记者从照片中可看到,该事故为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现场有三名身着警服的民警,不过,却并不能从照片中看清民警的相貌。事故中的死者是一名男性,头部、脸部、腹部均有血迹,但从照片上却看不到任何伤口。经过鉴定,这些模糊的照片均是伪造的。
民警王超说,“交警没有出过这个现场,初步断定这起事故是假的。然后我们就根据这个车辆,以车找人,看看车主是谁,到底谁作的这个案。”
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材料,民警很快查到,武城某汽车修理厂的员工是这起骗保案的制造者,而其老板张某军则是案件的始作俑者。经查,张某军伙同其员工共计15人,先后以伪造交通事故,安排工人装扮死者,假扮交警勘查现场,伪造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尸检报告书等材料向相关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
武城县人民检察院监察员孙倩告诉记者,从2012年至今,案件主犯张某军,一共作案十起,诈骗金额达到69万余元。
记者梳理发现,在这起保险诈骗案中,被告人年龄大都在二三十岁,最小的刚满十七岁。4年来,这些被告人在主犯张某军的指使下,参与骗保案件获取不当得利。不过,其中九人在事故中,均起辅助作用,几乎从未得到过好处。那么,是什么样的动力让参与其中呢?
武城县人民检察院监察员孙倩说,“参与都是因为老板的安排,或者是朋友义气帮忙都是这样参与其中的。”在庭审现场,一名犯罪嫌疑人说,“我因为自己年轻,法律意识淡薄,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对自己做过的事儿,感到深深的后悔,深刻感受到了自己的错误,希望审判员可以给我从轻处罚。”
据了解,主犯张某军经营的汽修厂每年都有一笔可观的收入,然而十多年的汽修经验也使得他非常熟悉了交通事故理赔的流程,并发现了其中的漏洞,于是主导策划伪造了一起又一起交通事故。
武城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王朝华表示,被告人张某军将同一辆轿车在多个保险公司投保,得到了五六家保险公司的赔偿款,获得额外的赔偿金。同时,制造虚假的事故现场,搜集虚假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