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跟孔明灯说不” 巨野消防宣传在行动

2019-02-19 17:39:00 来源: 大众网菏泽·海报新闻 作者: 王艳 徐德波

在集贸市场,消防宣传员向市民讲解禁止燃放孔明灯的法律知识及危害

发放宣传资料

宣传员细心地向群众讲解禁燃规定

  大众网菏泽·海报新闻2月19日讯(通讯员 王艳 记者 徐德波)元宵佳节到了,许多小伙伴纷纷选择写上心愿和祝福,高放孔明灯来增加节日气氛。然而,这看似祈福平安的举动,却隐藏着不少安全隐患,极易引发各种险情。近日,巨野县消防大队连日来深入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禁燃孔明灯宣传。

  在集贸市场,消防宣传员向市民讲解禁止燃放孔明灯的法律知识及危害,在人员密集场所嘱咐管理人员元宵节期间要加强对场所的监督防控,禁止市民在此燃放孔明灯,并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期间,宣传员还张贴了《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明确指出“严禁生产、销售孔明灯,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燃放孔明灯”。

  近年来,燃放孔明灯祈福成为元宵节的新风,有不少男女老少亲手写下祝福的心愿点燃孔明灯进行燃放。孔明灯易燃的灯笼制作材料和燃烧时间较长的固体酒精组合在一起,特别是外焰温度高达300℃,若在放飞过程中掉落在加油站、林地等可燃物较多的地方,容易引发火灾或重大事故。

  此外,在高空遇到强风,孔明灯则可能被吹倾斜,甚至变形,碰到高压线,可能造成电线短路,而且还有部分孔明灯的构件中含有金属物,一旦被飞机引擎吸入,后果不堪设想。

  据了解,巨野县消防大队共张贴通告和法律法规5000余份,向群众讲解6000余人次。巨野县消防大队提醒并引导广大市民不制作、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确保辖区消防安全。一旦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火灾,肇事者将承担相关责任。

责任编辑: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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