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7月6日讯(记者 郭豪)近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2014年第44号公告,公布了2012-2013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共829个,其中菏泽有12个乡镇榜上有名。
据公告称,根据各有关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申报审核意见,经环境保护部复核,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等829个乡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之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指标要求,决定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共68个乡镇通过此次国家级生态乡镇复核,其中菏泽通过了12个。
这12个乡镇分别是:定陶县陈集镇、曹县侯集镇、曹县青菏街道办、成武县党集镇、单县谢集镇、东明县东明集镇、东明县陆圈镇、东明县武胜桥镇、东明县长兴集乡、巨野县龙堌镇、巨野县章缝镇、郓城县南赵楼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