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3月25日讯(通讯员 李猛 记者 张鹏)单县某白酒公司业务员王某工作期间,在销售白酒后私自挪用70余万元货款用于个人日常消费,被公司发现后报案。目前,王某因涉嫌挪用资金被单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王某是单县一家白酒企业的业务员,负责白酒销售工作。从2006年开始,王某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将客户的白酒预存款及货款挪用,主要用于个人日常花销,并与他人合伙做生意,先后购买了三辆汽车,总价值14万元左右。据统计,截止到2014年底,王某共挪用公司资金共计70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单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由于王某挪用单位资金数额巨大,他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