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停在自己的车位上,今天早晨发现车后窗玻璃被一只勺子砸碎了。我找了一上午都没找到‘肇事者’,希望牡丹晚报关注。”昨日上午,家住菏泽天宏嘉苑小区的朱女士拨打牡丹晚报热线反映。记者接到报料后,立即赶到该小区进行采访调查。
勺子“惹祸”,车主难寻肇事者
6月21日早晨7时许,家住天宏嘉苑的朱女士像往常一样准备送孩子上学。当她走到自己的白色标致汽车旁边时,发现后车窗被砸坏,玻璃呈放射性开裂,被砸的位置还有一个小洞。在车辆旁边的草坪上,朱女士发现了一把不锈钢勺子,根据被砸位置洞口的大小,她判断勺子就是事故的 “元凶”。
“当时我第一时间拨打了我们小区物业负责人的电话,他们表示会尽快处理。”朱女士告诉牡丹晚报记者,由于要保护好现场,车辆不能移动,加上送孩子比较着急,她只能先骑电动车送孩子上学。当朱女士送孩子返回后,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已经来到了事发点等候朱女士。
“由于监控录像未能拍摄到勺子坠落的画面,只能根据车辆停放的位置,大致判断勺子可能来自于附近两个单元的住户。”朱女士告诉牡丹晚报记者,她所住的居民楼共17层,随后物业公司派保安拿着勺子挨家挨户到这两个单元进行询问,最终没能找到什么线索。
朱女士表示,她的车已经不是第一次被高空坠物所砸,之前曾被一个高空坠落的西瓜砸中车顶,好在不太严重,便没有追究,而这次估计要花费上千元更换玻璃。
律师:若找不到责任人,两个单元住户或需共同担责
由于该小区监控并未拍摄到车辆被砸的过程,物业也表示没办法。“难道我的汽车被高空坠物砸了,没有人站出来承认,我就要自认倒霉吗?这样的话,万一有一天砸伤人怎么办?”朱女士希望,住在高层居民楼上的住户一定要引以为戒,不要高空抛物。
菏泽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明杰表示,如果不能找到砸坏汽车的直接责任人,朱女士首先应该想办法证明该勺子是从该楼上扔下的,并开出车辆被砸时间等证明。
李明杰补充道,由于私家车的损失是由楼上业主勺子坠落所致,如果通过公安机关或其他方式仍然不能确定勺子所属的业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以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即应该由车辆位置附近两个单元所有住户共同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