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8月9日讯(通讯员 张琰 记者 苏龙生)8月4日,东明县两男子在辖区某灌溉渠内投放拌入农药的细沙进行捕鱼,导致大量鱼类死亡,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两人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8月4日下午13时许,东明县公安局三春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辖区某村发现有人在河里药鱼。该灌溉渠为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的主要来源,不仅用来浇灌庄稼,平时还会有村民在河附近放羊、钓鱼等。投毒药鱼的行为严重威胁了附近村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接到报警之后,值班民警立即出警。民警现场控制一名嫌疑人邓某(化名)。经查,8月4日中午,嫌疑人邓某伙同任某(化名)以药鱼为目的,从集市购买农药(硫丹)并将其与细沙混合后投放入三春集镇某村灌溉渠内,导致大量的鱼中毒。8月5日,另一名嫌疑人任某向警方投案自首。
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东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