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丁厚勤
大众网菏泽8月17日讯(记者 王文文)近日,一名网友反映他的农商银行的卡近3000元被银行扣除,理由是“归还贷款”。大众网记者经采访得知,贷款人代先生于2008年在银行办理贷款15万元,在2009年初代先生因做生意挣钱了,手里比较宽裕就把贷款归还给银行办理人员,而2015年代先生却被东明农商银行“因未还贷款”起诉至东明县人民法院。
2008年,代先生因做生意,向东明县刘楼镇农村信用社贷款15万元。“因为当年手里宽裕了,所以就给贷款给我的那位负责人打电话说还贷款,后来那个人来我家取,就把钱给他了。”代先生告诉大众网记者,因为当时刘楼镇的贷款都是找他,因此代先生很放心的把钱给了那位负责人。
据了解,2016年8月,东明县农商银行私自把代先生银行卡的钱扣除,扣钱的理由是归还贷款,对此代先生向东明县农商银行索要贷款凭证。“当时仔细一看发现里面有展期合同,但是这个手续并不是我本人办理的。”代先生说,在展期合同上却有他的签名及担保人的签章,而且还有当年贷款还的利息单,这个他也从未还过。
一位东明县农商银行负责人告诉大众网记者,银行由于没有收到代先生的还款,因此对代先生的银行卡进行了自行扣费,而展期合同这一问题,东明县农商银行正在进行调查。对于当年为代先生办理贷款的负责人,东明县农商银行也正在通过家人、亲戚等途径进行寻找。
“待找到那位负责人,一定把事情调查清楚。”东明县农商银行负责人说,现在只听代先生的一面之词他们也不好下定论,毕竟没有实质性的证据。
代先生表示,东明县农商银行如还是没有进展,他将根据律师意见起诉至人民法院。
大众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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