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可办理伤残军人证 菏泽一男子获刑一年六个月

2016-09-01 15:5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刘嵩岳 吴延民

  大众网菏泽9月1日讯(记者 刘嵩岳 通讯员 吴延民)菏泽一男子胡某某虚构其亲戚在菏泽市民政局优抚科工作并有能力帮人办理伤残军人证事实,骗取人民币共计5.5万元。近日,牡丹区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被告人胡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据了解,胡某某于2011年5、6月份,虚构其亲戚在菏泽市民政局优抚科工作并有能力帮人办理伤残军人证事实,骗取张某某、王某某、李某某、宋某某人民币共计5.5万元。案发后,胡某某家属与张某某、王某某、李某某、宋某某达成调解协议:胡某某先行退还张某某、王某某、李某某、宋某某3万元;剩余2.5万元于2016年1月28日退还;张某某等人对胡某某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不再追究胡修臣任何法律责任。

  牡丹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胡某某剩余违法所得2.5万元,责令退赔给被害人。

责任编辑:丁厚勤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