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丁厚勤
大众网菏泽9月13日讯(记者 刘嵩岳 通讯员 吴延民)菏泽一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5万余元,经银行多次催收后仍不还款。近日,牡丹区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判处董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据了解,2011年6月3日,董某某在某银行申请办理了信用卡。该卡激活后,董某某持卡进行多次透支消费。到期后,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还款。截至2014年12月1日,董某某透支银行本金共计54995.63元。
案发后,被告人董某某家人于2015年7月16日还清信用卡欠款。
牡丹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责任编辑:丁厚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