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男子半年毁坏十台取款机获刑一年半

2016-10-09 18:5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吴延民 刘嵩岳

  大众网菏泽10月9日讯(记者 刘嵩岳 通讯员 吴延民)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期间,菏泽一男子李某某先后五次恶意损坏自动取款机10台。近日,牡丹区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李某某于2014年12月、2015年1月某日,先后两次窜至牡丹区广福北街农商银行北城支行内,输入银行卡号打开自动存取款机存钱口,将广告传单、银行凭条等杂物扔进三台自动存取款机内,致三台存取款机一段时间不能使用。

  2015年5月15日22时许,李某某窜至到中华路中国建设银行牡丹支行24小时开放大厅内,输入银行卡号打开自动存取款机存钱口,将塑料袋、银行凭条等杂物扔入三台自动存取款机内,致使三台自动存取款机损坏。后经维修,维修费用为3000元。

  2015年5月15日22时许,李某某窜至到牡丹区牡丹体育场对面济宁银行牡丹支行内,输入银行卡号,打开自动存取款机存钱口,将广告传单等杂物扔进两台自动存取款机,致自动存取款机损坏。

  2015年5月某日晚,被告人李某某窜至到牡丹区西安路建设银行菏泽分行环城西路分理处内,输入银行卡号打开自动存取款机存钱口,将名片等杂物扔进一台自动存取款机内,致使该存取款机不能使用。

  牡丹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随心所欲损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丁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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