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天宏小区水费每立方米涨至5.2元 物业:按标准收取

2016-10-26 18:1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鹏

小区内张贴的收费通知

公告栏同时张贴了相关的收费标准文件

小区内的业主正在查看水费涨价的通知

菏泽天宏小区内的自备井

  大众网菏泽10月26日讯(记者 张鹏)今天上午,菏泽天宏小区业主刘先生拨打大众网菏泽频道新闻热线(0530—5122000)反映,他所在的小区突然将水价从原来的每立方米3.8元调整到5.2元,有点莫名其妙。菏泽天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称,水费均按照相关政策收取,涨价系水资源费翻倍所致。

  业主:小区水费突然上调至每立方米5.2元

  刘先生告诉大众网记者,今天一早,他出门的时候发现,小区楼下的公告栏上张贴了一份通知,决定对原有水价调整为每立方米5.2元,从11月1日起实施。“涨的也太多了吧,原来一立方才不到4块钱。”

  今天下午,大众网记者赶到刘先生所在的天宏小区。在小区大门处的公告栏上,记者看到了刘先生所说的《关于小区调整水价的通知》。通知中说,“由于我小区用水源为地下水,自备深水井。随着上级主管部门对采用深层地下水的严格管理,对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得征收标准进行了上调。”通知中还对水价的构成做了明细,分别为水资源费每立方3.4元、水排污费每立方0.9元、小区运行费每立方0.9元,总计共5.2元。

  在《通知》的旁边,还贴有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以及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相关规定。

  物业:均按照标准收取 物价局称收费合理

  “我们都是按照标准收费,绝不存在乱收费的情况。”菏泽天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大众网记者,一直以来,天宏小区都是使用自备深水井,水源为地下水。今年3月份,菏泽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居民生活用水地下水水资源费在1.7元/每立方米,省政府批准划定的地下水超采区内开采地下水的,按正常标准的2倍执行。

  另外,每立方米0.9元的排污费(实际应是“污水处理费”)也是根据《菏泽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收取,小区运行费则是管道、设备的维护管理费用。

  菏泽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天宏小区使用的是地下水,按照相关规定,水费收取标准并无不当之处。

责任编辑:丁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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