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一面包车交易10年未过户 卖方成“冤大头”

2016-12-01 10:38:00 来源: 齐鲁网 作者:

  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因手续问题经常出现纠纷,近日,曹县居民吴女士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就遇到了一件烦心事。

  记者采访了解到,2006年,吴女士将自己名下的一辆面包车转手,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办理过户手续。10年来,该私家车多次转手,且长期脱审。为避免交易车辆带来未知的隐患,吴女士打算和现任车主郭先生商议办理过户手续,但二人未达成一致,让吴女士犯了难。

  据吴女士介绍,她交易的这辆面包车购买于2002年,驾驶四年后于2006年转手出让,因为二手车交易办理手续太费时间,且买方是一位熟悉的朋友,便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近日,吴女士打算购买新车时,发现她名下有一辆脱审两年的面包车,由于当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且车辆长期脱审,导致吴女士购买的新车无法上牌。

  “这辆面包车还一直在我名下,不仅购买新车无法上牌,一旦这辆车出现事故或者有交通违法行为,作为车辆登记人,我将承担责任,成了 ‘冤大头’。”吴女士说,“不仅如此,这么多年,这辆车的违章记录都会算在我头上。”

  经过多方查找,吴女士找到了该面包车的现任车主郭先生,但因为审车、保险等各种费用,郭先生不愿意办理过户手续。

  “我常年在外地工作,这辆车已经很久没有开过了,过户手续需要审车费用和保险费用,至少两千多元,而这辆车现在的市场价不足一千元,根本就不值得去过户。”郭先生感觉十分委屈。

  记者从菏泽市车管所了解到,在机动车买卖过程中,当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则必须到当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交易手续,再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手续,没有办理交易过户的,双方交易不具备法律效力,车辆产权也不转移。这样看来,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二手车交易,对交易双方都存在隐患。一旦机动车发生交通肇事后,卖车人就有可能充当冤大头,无辜承担赔偿责任,付出一定代价。而买方,虽然拥有了二手车辆,但产权未转移到自己名下,一旦卖车人后悔,可能会被收回。

  最终,经过协调,由吴女士承担所有的审车费用和保险费用,双方才达成一致,决定办理过户手续。

责任编辑: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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