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张媛媛
目前正值罂粟生长旺盛季节!为全面推进全市禁种铲毒工作,预防和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菏泽市公安局通过无人机航测、深入各乡镇、小区暗访等方式开展禁种铲毒行动!
如发现有种植毒品原植物、吸、贩毒等现象,请立即拨打110报警或者菏泽市禁毒举报专线0530—3332599,举报一经查实,还有丰厚的奖金。
请谨记:1、种植一株也是违法,也要受到处罚!
2、不论出于何种目的种植都是违法!都要受到法律处罚!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 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 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二、《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任何种植罂粟苗的行为,不管其本意如何,都属违法行为;呼吁广大群众清醒得意识到毒品的严重危害性,远离、拒绝毒品,并共同参与到打击毒品的斗争中来。
责任编辑:张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