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宫”男子盗窃电动车又被抓

2017-08-28 21:1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增强 潘涛

  大众网菏泽8月28日讯(通讯员 李增强 见习记者 潘涛)菏泽鄄城县男子毛某先后四次因盗窃犯罪被判刑入狱,长则2年,短则6个月,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又干起了盗窃的“老本行”, 将“贼手”伸向了停在商场停车场等处的电动车,被菏泽开发区便衣巡逻民警抓获。8月25日,毛某因涉嫌盗窃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菏泽开发区警方根据近期商场停车场等处电动车被盗案件多发的警情,安排便衣巡逻民警加强对商场、广场、小区聚集区等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工作,抓现行、严打违法犯罪,有效压降了发案。8月24日晚8时许,便衣巡逻民警在中华路某商场的停车场发现一男子围着停放的电动车来回转悠,行迹十分可疑,遂实时监控其活动。不一会,该男子左顾右盼见身边无人,推起一辆电动车就走。民警遂上前盘查,当场从其身上搜出撬锁工具一副,其对盗窃电动车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犯罪嫌疑人毛某交代,其是鄄城县人,曾因盗窃犯罪先后“四进宫”,2001年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2002年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12年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5年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2017年2月刑满释放。然而毛某已懒散成性,出狱后仍不思悔改,“身上没钱花,不想出力干活,想着还是偷电动车变卖来钱快”,就又干起了盗窃电动车的“老本行”。

  8月初,毛某从鄄城流窜至菏泽城区,专盯商场、写字楼停车场的电动车实施盗窃。8月1日晚8时许,毛某溜达至菏泽火车站附近某写字楼下,将市民马先生的电动车盗走,卖给了同村的朱某。“他在家干补车胎生意,知道我卖给他电动车是偷来的,嫌电车有的破旧卖不上价钱,让我偷些比较新的电动车。”毛某自8月份以来在中华路、和平路附近的商场停车场和火车站附近作案10余起,盗窃电动车10余辆。毛某晚上盗窃后将电车骑到汽车站附近,藏好后去旅馆睡觉,第二天卖给朱某。“我偷了电动车就给朱某打电话,天亮后他从鄄城坐客车来菏泽把电动车骑走。”毛某盗窃电动车变卖共得赃款4000余元。

  办案民警根据调查掌握的违法事实和毛某的供述,又将朱某抓获归案。

  25日,毛某因涉嫌盗窃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朱某被予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治安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侦办中。

  

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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