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民警扶贫中遇“流浪女” 助其与河南家人团聚

2018-08-17 20:4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军明 徐德波

流浪女与亲人团聚

民警询问流浪女相关情况

  大众网菏泽8月17日讯(通讯员 张军明 记者 徐德波)近日,东明县公安局大屯派出所在辖区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时,不但为一名无户籍的流浪女补录了户籍信息,还经过多方查证最终核实了该女子真实身份,帮其与家人成功团聚。

  随着扶贫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决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的要求,东明县公安局大屯派出所副所长张胜利在辖区内逐村逐户走访调查时发现,龙山集村村民王某一家符合扶贫标准,但由于其八年前收留的一名流浪妇女一直没有户籍而无法享受扶贫政策。

  经详细了解后得知,八年前一个冬天的早晨,大屯镇龙山集村早起的村民王某在村口一柴垛处发现一名衣不蔽体、冻得瑟瑟发抖的流浪女,王某急忙向前询问,发现其精神恍惚、口不能言。王某觉其可怜遂将其领回家中进行照料,不料这一照料就长达八年。八年来,王某对流浪女像对待亲人一样无微不至,不遗余力的四处求医,让本已十分拮据的生活更加捉襟见肘,苍天不负有心人,流浪女的神智逐渐清醒,并能够开口说话。

  获悉这一情况后,张胜利随即将情况向东明县公安局大屯派出所所长郝学星及县局户籍科进行了汇报,并按照要求迅速开展为这名流浪妇女办理补录户籍工作。期间,张胜利隐约从口齿不清的流浪女口中听到一个“书军”的名字,根据这一有价值线索,张胜利加班加点,在海量的户籍管理平台内进行查找、筛选、甄别。最终发现该流浪女与河南省境内一名曾在2014年因未办理二代身份证而被注销户籍的女子特征比较符合,遂设法与河南当地警方取得联系、沟通,继而确定了该流浪女确系河南省新野县十三年前走失的“书军”。

  在接到东明警方的消息后,8月13日,“书军”在北京打工的丈夫和在广州打工的儿子先后赶到了东明县大屯镇,从河南赶来的女子的哥哥也与流浪女相拥而泣。

  目前,东明警方正积极与王某协调,帮助流浪女早日回家。

责任编辑:杨叔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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