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2月26日讯(通讯员 张正春)今天上午,笔者从菏泽市老龄办主任会议上获悉,2013年,菏泽将以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为主线,突出六项重点工作,让广大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
推动老年权益保障新发展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适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老年法》知识竞赛等活动。二是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别在牡丹花会、老人节期间开展老年法规政策执法检查和督查,强化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意识。三是积极参加省老龄干部培训,提高依法履职服务水平。四是积极做好迎接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评估,确保“十二五”各项任务目标完成。五是加强与司法部门联动,加大老年法律服务、司法援助和社会保护力度,完善老年维权网络和法律援助体系,把高龄老人、失能老人和行为能力不健全的老人作为维权服务和社会保护的重点,切实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维护老年人的生命尊严。
推动养老服务业新进展
一是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培训。积极参加全省民办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联合市人社局和菏泽家政学院继续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确保持证上岗,提高养老护理水平。二是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省政府《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新建2处居家养老信息化平台,适时组织观摩评比活动。三是积极推动政府为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四是做好省、市“以奖代补”扶持城镇养老服务机构政策的落实,力争新建民办养老机构实现新突破。五是大力培养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和互助式社区养老服务组织。
推动惠老助老新突破
一是推动各级将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列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建立老龄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市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积极为老年人办成1-2件实事好事,适时开展优秀联络员和成员单位办实事评选表彰活动。三是认真落实优待老年人政策,全面落实90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不留死角;完成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力争达90%以上;推动减免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参合费”。四是继续实施好银龄安康工程,与市人寿公司开展银龄安康特困老年人救助活动,完成省银龄安康目标任务。五是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各类敬老助老活动。
推动老龄宣传信息再上新台阶
一是将老龄宣传信息工作继续列入争创全省一流工作的目标任务,出台考核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调度,力争1-2个县区争创全省先进县。二是开展第九届菏泽市十大孝星、第六届菏泽市十佳老人评选表彰活动,开展敬老模范单位评选表彰活动,营造尊老敬老的浓厚社会氛围。三是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全面做好全国第一个“老年节”的各项庆祝活动。四是加强应对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老龄重点工作调研,引导全社会树立积极的老龄观,正确认识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五是切实加强敬老户外宣传,建立敬老宣传一条街、一面墙和大型永久性敬老宣传牌、宣传栏。
推动老年文化建设新气象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以村(居)老年文化场所建设、基层老年文化活动组织建设和老年人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为主要载体,促进老年文化建设实现新跨越、新发展。二是积极支持花冠银龄爱心志愿团开展各类老年文体活动,支持菏泽老龄文化研究中心建立老年艺术团。三是培育扶持农村老年活动场所先进典型,各县区至少培训100名老年文化活动骨干,积极参与省举办的各类老年文体活动。四是积极探索文化养老新途径,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戏剧敬老、电影敬老和图书敬老等活动。五是联合旅游部门,组织开展老年旅游活动,打造老年旅游品牌。
推动基层老龄工作新局面
一是加强村居老年协会组织建设,每县区培育扶持3-5处村居老年协会典型。二是开展基层老年协会负责人培训活动,表彰一批模范村居老年协会。三是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发展远程老年教育,组织老年人开展科学、文明、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志愿服务和各种老有所为活动。四是积极引导基层老年协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引领基层老年人在移风易俗、关心教育下一代、村居“两委”建设等方面老有所为,发挥积极作用。五是积极探索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每县区搞好1-2个试点。
(责编: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