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2013年度市区经济适用房明起开始申请

2013-03-20 11:1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陈翔

 

2013年度菏泽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会议召开

 

    大众网菏泽3月20日讯(记者 陈翔)今天上午,大众网记者从菏泽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会议上获悉,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决定市区内2013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从3月21日开始,至4月10日结束。申请地点为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房管局窗口(菏泽双河立交桥东50米路南)。

    据了解,本次供应房源共计3个项目3000多套房源,他们分别是:位于牡丹路西、仓南路南的滨河新城小区;位于菏泽一中新校区东的康馨雅苑小区和位于广州路西、铁路以东、北外环路南的和谐家园小区。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六大条件

    

    2013年市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六个方面的条件: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户籍范围:东至上海路、西至兰州路、南至万福河北路、北至北外环路);2、申请人与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3、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3398元;4、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拥有其它形式的房屋;5、家庭财产不超过25万元;6、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其中离异的应为两年以上,且离异前5年内未申请过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家庭需符合《2013年度菏泽市区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及办理程序》规定的条件;申请人根据家庭情况自愿选择申请上述其中一个小区;领取申请表时,请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本;申请人可到菏泽市政务服务大厅领取申请表,也可在菏泽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下载申请表。

 

 

    13398元!菏泽制定申请保障房年均收入线

    日前,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了《2013年度菏泽市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及保障标准》和《2013年度菏泽市区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及办理程序》两个文件,市城区住房保障覆盖面再度扩大。其中,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四项规定,包括享受城镇低保或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3398元。[详情]

 

(责编:李强)

责任编辑: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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