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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置业再致国贸业主 承诺不拿古沉船推卸责任

2013-05-20 17:58:00 作者:本网记者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今天下午,菏泽大元置业有限公司再次发出致国贸中心业主函,表示对B1、B2、B3号楼不会拿古沉船推卸违约赔偿责任,并给出B1、B2、B3、B4号楼的交房日期。

    菏泽大元置业致国贸中心业主的函

     

     

        大众网菏泽5月20日讯 今天下午,菏泽大元置业有限公司再次发出致国贸中心业主函,表示对B1、B2、B3号楼不会拿古沉船推卸违约赔偿责任,并给出B1、B2、B3、B4号楼的交房日期。

        

        菏泽大元置业有限公司在致国贸中心业主函中承诺,国贸中心住宅B1,B2,B3号楼绝不会因B1号楼下发现古沉船而推卸自己的责任,将严格按照购房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执行。

        

        此外,菏泽大元置业表示,国贸中心B2,B3号楼将于2013年7月30日支付,B1号楼将于2013年9月30日交付,B4号楼将于2013年11月30日交付。

        

        对于国贸中心业主之前提出的解决孩子入读市实验小学、近期支付给业主自交房日期以来产生的违约金及如再次延期交房签双倍违约金协议的三点要求,该函没有涉及。

    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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