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0-5122000

通讯员qq群:162622105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菏泽新闻

菏泽将对申请救助家庭进行经济核对

2013-10-23 22:06:00 作者:王目光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今天,大众网记者从菏泽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菏泽社会救助制度,杜绝骗取各类社会救助待遇,《菏泽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正式实施,申请救助人需授权菏泽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比对、核实以及认定后,符合救助标准才予以救助。

      大众网菏泽10月23日讯(记者 王目光)今天,大众网记者从菏泽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菏泽社会救助制度,杜绝骗取各类社会救助待遇,《菏泽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正式实施,申请救助人需授权菏泽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比对、核实以及认定后,符合救助标准才予以救助。

     

      申请各类社会救助,须提交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请求

     

      据了解,凡居民家庭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时,有关部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认为需要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须向市、县区民政部门核对机构提出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请求。

     

      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核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加强各部门间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有效衔接。

     

      民政部门是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具体工作机构,负责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管理、认定、监督工作。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动态管理,核对证明1年有效

     

      民政部门核对机构获得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比对信息,仅限于居民家庭申请各类社会救助中使用,涉及被核对对象的信息严格保密,严禁向与核对工作无关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泄露。

     

      同时,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居民家庭人口、收入以及财产变动时,民政部门核对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出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证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证明有效期为1年。

     

      不如实提供将取消其救助待遇,并记入银行个人信用

     

      菏泽市、县(区)民政部门核对机构将建立调查、核实的工作规范和责任制度,保障核对工作的及时、准确、公正。同时,按户建立收入审核档案,并将居民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等变动情况以及享受住房保障或者其它社会救助的情况及时登记归档。

     

      如果申请救助居民家庭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隐瞒收入和财产,骗取各类社会救助待遇的,由相关审批部门取消其救助待遇,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部门建立的诚信体系。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李亚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网友热帖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