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8月18日讯(记者 田兴)今天,大众网记者从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经第21次菏泽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十二届市委第70次常委会同意,《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正式出台,根据该《意见》,菏泽将以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确保菏泽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农村50人聚餐需报告,食品流通、服务环节更严
《意见》提出,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信用档案电子化实现100%,对小餐饮的监管覆盖率达到80%以上。落实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防控农村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推进阳光食堂和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整顿规范小餐桌,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开展小餐饮治理,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制定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严厉打击废弃油脂食用化加工行为。
严厉查处涂改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集贸市场非法添加、销售无标签、过期食品的打击力度。强化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实现大型超市、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大宗食品监督抽检全覆盖。
加强联合执法,加大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力度,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活动,依法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以及在商标、包装和标签标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坚决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工厂”
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查处食品非法添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系统性风险。及时发现、坚决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依法从严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及有关人员,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加强案件查处监督,对案情特别重大和跨县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特别是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