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7月17日讯(记者 刘 进)近日,菏泽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新增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要严格管控城镇村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全市统一有偿调剂。据悉,今后凡涉及菏泽市区整体利益的重大工程建设用地,将在牡丹区、菏泽市经济开发区、菏泽高新区之间相互调剂建设用地规划空间。
市区重大工程在“三区”调剂用地
据悉,菏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仅余5万亩,目前,部分县已经出现建设用地总规模“倒挂”现象。为保障跨县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相关县区要首先使用本县区建设用地规划空间;确实无力解决的,菏泽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调剂解决。
牡丹区、菏泽市经济开发区、菏泽高新区重大项目多,城市建设速度快,用地总规模增长幅度大,菏泽城区建设用地规划空间狭窄。今后凡涉及市区整体利益的重大工程建设用地,将在“三区”之间相互调剂建设用地规划空间。
严格管控城镇村新增建设用地
近年来,山东省批准市本级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计划指标约2000-3000亩,多数县均不足300亩,远远满足不了菏泽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依照统筹兼顾、保障重点、优中择优、集约高效原则,菏泽市本级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预支),由市政府批准,国土资源部门具体实施。
同时,菏泽严格新增建设用地使用管控,分配到各县区的城镇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主要是解决社会民生、保障性住房、教育、养老、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等项目,不得用于违法用地。
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全市统一有偿调剂
据悉,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菏泽各县区间后备资源分布不均衡,为了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有效调剂土地余缺,各县区要实行占补平衡指标全市统一有偿调剂;占补平衡指标不能满足菏泽发展需要时,不得擅自跨市调剂。异地调剂占补平衡指标须经市国土资源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今年下半年全省启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通知要求,菏泽市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二次调查成果,参考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结果,在全面、科学论证基础上,在保证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前提下,适当调整县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