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7月28日讯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同意延长国道206沂河大桥收费站等4处政府还贷一级公路收费站收费期限的批复》,同意延长国道206沂河大桥收费站、省道293胶南收费站、省道346菏泽收费站收费期限各5年,延长省道329肥城收费站收费期限3年。
批复文件显示,经研究,认为该4处收费站均未达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最长收费期限(15年),且在原批准期限到期后均未能还清贷款本息,符合延长收费期限的有关条件。同意延长国道206沂河大桥收费站、省道293胶南收费站、省道346菏泽收费站收费期限各5年;同意延长省道329肥城收费站收费期限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