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1月14日讯(实习生 姚文璨)今天下午,大众网记者从菏泽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菏泽市政府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并对研发投入大的企业、创新型企业、国家级和省级研发平台进行资金奖励。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菏泽市政府引导科技资源支持企业创新,在市级科技计划中设立1000万元研发投入后补助专项资金,对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总量、研发投入强度各前10名企业分别给予20万-100万奖励性补助支持。同时,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平台,对经认定的国家和省级研发平台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意见》要求,加大财政科技经费引导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意见中提出的市财政每年安排科技研发经费5000万元,各县区财政每年安排科技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各级政府科技研发投入占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1%以上,探索财政经费更加有效的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科技经费重要引导作用。争取2018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1.5%。
据了解,研发经费是指企业内部科技活动的直接支出,以及用于科技活动的管理费、服务费以及外协加工费等支出。主要包括人员人工费、原材料费、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和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