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菏泽市2016年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今年夏秋两季,我市将采取市直部门分包县区的方式加强全市农作物秸杆禁烧督导,力争全市夏收秋收季节“地头不燃一把火,田间不冒一处烟”。
今年我市将继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发挥县乡两级特别是乡镇一级党委政府主体作用,以疏为主,疏堵结合,全面禁止秸秆燃烧。
今年我市继续采取市直有关单位分包县区的督导措施。市经信委分包东明县,市农业局分包定陶区,市城市管理局分包曹县,市交通局分包郓城县,市环保局分包牡丹区、市经济开发区、市高新区,市农机局分包成武县,市畜牧局分包单县,市公路局分包巨野县,市交警支队分包鄄城县。
根据禁烧督导方案,对全市发生 “第一把火”的乡镇(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在市电视台公开曝光并通报批评,对出现“两个火点”的乡镇(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在市电视台公开曝光并通报批评;对出现“四个火点”的乡镇 (办事处),由监察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出现“六个火点”的乡镇(办事处),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今年,我市将力争适宜机收地块全部实行机收粉碎还田,推行秸秆切碎抛洒、玉米机械直播等技术;大力推进秸秆过腹还田、能源化利用,推广秸秆利用新技术;鼓励发展秸秆利用合作组织、中介组织和配套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