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牡丹区教育局正式发布 《关于牡丹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的公告》,同时发布了《2016年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今年,牡丹区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将严格控制班额,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50人。
学区划分随城市发展适时调整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和人口的增多,以及学校布局调整和建设力度的加大,牡丹区城区原划分的学区需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以适应广大群众的需求,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顺利入学。牡丹区教育局在原来学区划分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考察、反复论证、多方征求意见,对牡丹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进行了部分调整,并报经菏泽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
牡丹晚报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后的牡丹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调整方案为试行意见,自2016年秋季招生起执行。今后,学区划分将随城市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
严禁跨学区招生,严格控制班额
根据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今年牡丹区城区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5日—8日,由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学区小学报名、接受资格审查,7月16日—17日新生报到。初中学校6月28日—7月1日进行新生资格审查,7月6日—8日新生报到。
今年牡丹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 “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凡截至2016年8月31日未满6周岁的儿童一律不得入学。公办学校不得跨学区招生,不得拒收本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禁止任何学校招生时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未经批准,学校擅自招收学区外学生或超计划招生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并对校长进行诫勉或组织处理。
为解决“大班额”问题,今年牡丹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将严格控制班额: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凡是招生人数超过规定班额的学校要向区教育局书面报告原因,经研究批准后方可招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在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现有规模和省定班额标准,拟定年度招生计划并报区教育局审批。区教育局对辖区内各学校申报的招生计划进行审核后,统一下达各学校招生计划。
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和学生资格审查
根据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牡丹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学区内招生对象的资格审查以户口簿和房产证等证明材料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学校负责审查,统一报区教育局审核汇总,并由区教育局委托招生学校向新生发放 《入学通知书》。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的审查以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等材料为依据;对城区内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查以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为依据;对军人子女的审查以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单位证明及户口簿等材料为依据。军人子女入学资格的审查由牡丹区教育局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