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物价局召开调整菏泽市第三中学高中学费标准的听证会
大众网菏泽6月22日讯(见习记者 马帅)今天上午9点,在菏泽物价局6楼会议厅,召开调整菏泽市第三中学高中学费标准的听证会。21名听证会参加人对调整菏泽市第三中学高中学费标准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表达了意见和建议。
按照听证方案,参考菏泽其他市级规范化学校高中学费标准,建议菏泽市第三中学高中学费标准自2016年秋季开学起,现行的每生每学期650元,即每生每学年1300元(菏价费发[2007]27号批复)拟调整为每生每学期720元,每生每学期增加额为70元,每生每学年增加额为140元,上调幅度为10.77%。
学费标准9年未作调整 学校发展受制约
据了解近几年菏泽市第三中学高中为了提高现代化教育水平和发展特长教育,先后投资新建、购置了大量教育设施设备,教学条件得以改善,办学成本逐步增加,而学费仍维持在2007年制定的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校的发展。结合目前财政实际补偿情况,为了促进学校的持续健康发展,将菏泽市第三中学高中学费标准适当调整到720元/学期,是很有必要的。
据菏泽市统计局统计资料显示:2015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70元,比2007年的9715元增加10655元,增长109.68%;2015年全市农民可支配收入9802元,比2007年的4023元增加5779元,增长了143.65%。2015年牡丹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90元,比2007年的9715元增加12475元,增长128.41%;2015年牡丹区农民可支配收入9953元,比2007年的4085元增加5868元,增长143.65%。从以上数据分析,特别是从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水平看,学费增长幅度远远低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拟提高的学费标准,应在城乡居民家庭的承受能力范围之内。
按照听证方案,拟调整的菏泽市第三中学高中学费标准自2016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不涉及目前在校生,即不会增加这些学生的任何负担。对2016年及以后入学的新生,其家庭每生每年增加支出140元,对学生家庭生活有一定的影响,但该项支出在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不大。
代表同意学费上调 建议加强资金监管、加强困难学生救助
听证会上,参会代表逐个发言,对菏泽市第三中学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学生教育成本、办学条件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们纷纷表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逐步与发展及承受水平相协调,不但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而且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在听证会上,代表一致对方案表示同意,对居民收入、物价、教育成本上涨因素带来的学费调价表示理解,同时部分代表也提出建议,学校要加强运营管理,“好钢用在刀刃上”。“学校要加强运营管理,用好这笔资金,围绕改善学生的学习条件,生活环境,提高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强化服务意识,为国家培养优秀人才。”有的代表提出要加强对贫困学生的关心和照顾,同时建议三中认真落实好《山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救助、奖励在校生的规定,尤其是加强对孤儿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照顾,确保他们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对此,菏泽市物价局副局长郑守存表示,听证会结束后,对各位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吸纳,进一步完善菏泽市第三中学的高中标准调整方案,确保学费标准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并认真向市政府汇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最终确定菏泽市第三中学高中学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