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山东省司法厅获悉,继去年在济南、淄博、潍坊三个市开展以市辖区(含县、县级市)合并作为一个执业区域试点工作后,山东省进一步扩大公证执业区域调整试点,自7月1日起,青岛、东营、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9市公证业务打破县域限制。
据了解,山东省公证执业区域设置,始于八十年代公证制度恢复初期。《公证法》实施后,以县或县级市行政区划划分执业区域的做法基本未变,导致较多问题出现,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证事业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异地工作、置业、经商等活动日益频繁,公证执业区域过小过窄,给群众带来极大不便。”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公证协会党委书记冯军介绍,“同一市辖区,有的公证处业务量大而公证员少,有的公证处业务量少而公证员多,旱涝不均,市场发挥不了配置资源的作用,而且,有的公证处受限于业务水平或没有独立账户,不受理遗嘱、提存等公证业务,难以满足社会需求。另外,县域公证处垄断经营,个别公证员存在‘衙门作风’,服务态度差,办证群众没有选择权,群众办证难的问题时有发生。”
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调研员戴小勇告诉记者,自去年10月试点公证执业区域调整至今,济南办理跨区域业务120余件,淄博780余件,潍坊520余件,公证执业区域调整在资源配置、便民利民、提高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证处不再拒绝受理其他区县业务,业务分配更趋合理。受证源流失压力的影响,部分公证处积极采取措施简化办证流程,优化服务态度,公证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
据悉,此次试点除车辆抵押登记公证因技术原因暂由原属地公证处办理外,其他业务全部放开,公证处资源共享,平等竞争。省司法厅要求,公证机构不得搞地域歧视,不准厚此薄彼。要严格遵守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不得通过擅自降低收费招揽证源,尤其不得以价格战方式互抢业务,损害行业形象。同时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积极落实公证法律援助、休息日值班、预约办证、上门服务等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试点带来的成效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