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又一地块房屋征收启动 下周签补偿协议

2018-10-22 14:0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静

  大众网菏泽10月22日讯(见习记者 李静)菏泽城区又一块地开始征收!今日,牡丹区公告公示2017-29号地块房屋征收决定书,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期限为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8日。

  据了解,为实施棚户区改造,现决定征收牡丹区2017-29号地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区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依法实施补偿,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范围为陈庄西路以东、泰山路以南、西安路以西、规划大学路以北(以规划部门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房屋征收部门为菏泽市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菏泽市牡丹区城市开发征收服务中心。

  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期限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8日。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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