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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吴宝杰 菏泽报道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办案标兵的决定》(法发〔2022〕254号),授予84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授予96名同志、追授2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授予200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于莉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近年来,菏泽中院积极培树全市法院英模人物和先进典型,出台了《关于加强先进典型培树选育管理使用的实施意见》,先后开展审判业务专家、最美法官、双优双先等评比表彰活动,在全市法院营造了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霍玉山、郭萍、于莉、刘杰等多人荣获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称号,全面展现了菏泽法院人攻坚克难、担当作为、勇于奉献的精神风貌。下步工作中,菏泽中院将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深化英模培树,为推动全市法院工作“走在前、开新局”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队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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