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王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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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张迪 菏泽报道
为提高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的规范性、经济性,更好维护参保群众和医保基金的合法权益,12月12日,菏泽市医保局召开全市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监测管理政策培训会议。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穆凌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对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监测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传达解读了省、市医保医药价格监测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及要求,介绍了医药价格监测重点工作,并对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监测管理各环节等业务进行了系统培训。
会议指出,深入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监测管理工作,是增强医药价格信息的透明度,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的关键一环。各县区医保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对于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监测管理,要建立专班,压实民营医疗机构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推进工作落实落地;要加强督导调度,严格审核把关,强化协议管理,引导医疗机构进一步提供优质服务、规范内部管理,确保医疗机构“质优价廉”。
会议要求,各定点民营医药机构要提高认识站位,严格履行医药价格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于医药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要按照公平合理、诚实守信、质价相符的原则,不对群众实行不公平、歧视性高价,切实保障就医购药群众合法权益;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维护价格监测系统中涉及本机构的基本信息,按要求报送医药价格相关数据信息,并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主动正面引导和维护医药价格秩序,共同维护参保群众和医保基金的合法权益。
市医保局价采科相关人员、市医疗保险核工作专班成员、市医保中心技术信息科相关人员,各县区医保局分管负责人,价采科负责人、工作负责人、信息技术人员,定点民营医院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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