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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周琛 菏泽报道
1月27日,菏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主持召开菏泽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据悉,2024年以来,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菏泽市公安机关积极作为,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违法犯罪行为,并同步开展网站平台综合治理和普法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何洪文在会上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牡丹区公安机关查处李某散布抢劫金店谣言案
2024年3月,牡丹区网民李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一条配文为“你说你挺物质的,我连夜去抢了金店满足你”的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广泛关注评论,浏览量达到1.7万人次。经查证,该信息为虚构事实信息。李某为吸引眼球,增加播放量和粉丝量,满足在同学面前炫耀的虚荣心,捏造事实,制作发布虚假视频。
目前,违法人员李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消除不良影响。
案例二:曹县公安机关查处武某被网暴案
2024年4月,曹县网民郑某因感情问题,故意在互联网平台发布他人“生活作风不检点”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经查证,郑某因感情纠纷,捏造谣言、网暴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违法人员郑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删除相关信息,消除不良影响。
案例三:巨野公安机关查处徐某、韩某、马某散布偷小孩谣言案
2024年4月,巨野县网民徐某在多个微信群中发消息称:“跟家人们说件事,昨天我一个朋友家7-8岁的女孩差点被偷抱走,家里有孩子的多注意了,人贩子去家偷的,我朋友住在新天地那边,在这里希望家人们多多注意陌生人,不是谣传”,此消息发布后又被网民韩某、马某在多个微信群转发,影响较为恶劣。经查证,公安机关确定此消息为谣言。
目前,违法人徐某、韩某、马某三人被依法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删除相关信息,消除不良影响。
案例四:曹县公安机关查处张某散布“抢劫押运车”网络谣言案
2024年7月,曹县籍网民张某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内容为“X建设银行门口停着一辆武装押运车,准备戴上丝袜抢劫”的短视频,引发网民关注、造成社会恐慌。经查证,张某为了吸引关注、博取流量,故意编造发布谣言视频。
目前,违法人员张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消除不良影响。
案例五:成武公安机关查处张某某利用AI技术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5年1月,成武网民张某某为蹭热点、博眼球、引关注,在某网络平台发布利用AI技术生成的虚假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和转发。经查证,张某某为了吸引关注、博取流量,利用AI技术编造发布谣言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违法人员张某某被依法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消除不良影响。
“打击网络谣言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同时,我们也鼓励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络谣言,共同维护网络秩序。”何洪文说,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家人团聚、共享天伦的时刻,菏泽公安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清朗、和谐、稳定的网络环境,让广大网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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