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被“撞飞”还要负全责,菏泽交警公布典型案例:切勿闯红灯

2025-05-26 16:0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周琛

  大众网记者 周琛 菏泽报道

  5月26日,菏泽交警发布5月份“五大曝光”,集中曝光了一批违法车辆和人员,其中还包括一起典型事故案例。

  3人被终生禁驾

  胡效峰,证件号码372925****4930,男,58岁,准驾车型C1,驾龄9年,因肇事逃逸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终生禁驾。

  翟初柱,证件号码372925****3177,男,52岁,准驾车型C1,驾龄5年,因肇事逃逸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终生禁驾。

  事故多发路段

  因黄河天香路口修路,交通压力较大,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万福河立交桥为事故多发路段;濮新高速东约500米327国道与村道交界处,过街人流与非机动车较多,容易发生事故;定陶区丽水城西侧孔书庄入村路口为事故多发路段。

  请行经以上路段的驾驶员减速慢行或选择绕行,注意安全。

  高危风险运输企业

  菏泽敬邦物流有限公司、菏泽市泰捷物流有限公司、菏泽邦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菏泽市奉意运输有限公司、菏泽绿洁物流有限公司、菏泽易行物流有限公司、菏泽市途胜物流有限公司、菏泽通宁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共8家企业为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突出违法车辆

  鲁RS9093、鲁RN4752、鲁RL9145、鲁RM3264共4辆大型汽车存在多起违法未处理的行为。

  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飞还要负全责

  2025年4月21日13时09分许,李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长沙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丹阳路交叉口处时,与沿丹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长沙路交叉口的靳某某驾驶的鲁RDA***3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李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李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当事人李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靳某某无事故责任。

初审编辑:刘亚

责任编辑: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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